400 650 8708 登录
填写项目信息
河北省 邯郸市 市/地区 涉县 区/县
{{item.itemText}}
填写企业信息
{{ operational.btnText }} {{ operational.time }}s 提交
您将使用该手机号注册函易保账号
{{item.itemText}}
{{ operational.btnText }} {{ operational.time }}s 提交
您将使用该手机号注册函易保账号
我已阅读《平台服务协议》。其他相关条款请与出函机构确认。
下一步 重置

用户须知

致:广大平台用户

您现通过我公司的函易保数字政务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www.hanyibao.cn )作为投标人向出函机构申请电子投标保函业务。您确认在此系统中所发生的业务操作全部真实有效。

您作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如下承诺: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尚需其它资料,投标人应立即提供;无论出函机构是否同意为投标人提供担保,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除特别申明外,一律留存出函机构或平台存档,不必退回。

3、投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投标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出函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投标人须对我公司所有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应在收到我公司索赔函件或相关文件后,立即向我公司支付赔偿款项,以及向我公司支付赔偿款10%的违约金。投标人逾期未付的,还应承担我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3.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或者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

3.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3.3、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4、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5、出现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的;

3.6、其他因投标人违反招投标的规定而使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

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平台服务协议

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与用户(以下简称“您”)就本平台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本协议有助于您了解我们为您提供的平台服务内容及您的权利和义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如您在同意订立本协议之前,对本协议内容存在疑虑或异议,请您联系我们,以便我们为您进行解释和说明,使您能够充分理解我们的平台服务。

您使用本平台服务、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本协议,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同意与我们订立本协议。

一、相关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 平台:指您为使用出函机构产品之目的,浏览保函产品,传递投保意向,进行信息交流以及享受我们平台服务的网络平台。

1.2服务机构:指经依法注册设立,具体向您提供保函产品或相关服务的商业机构。

1.3 投保:指您通过使用本平台向出函机构购买产品的行为。

1.4 承保:出函机构在您提出投保请求后,经审核同意出具保函的行为。

二、平台服务

我们提供的本平台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2.1 产品购买

您可以通过本平台获知各出函机构对于保函产品的报价。您可以通过平台获知保函产品信息,并可直接向出函机构发出申请信息。您可以通过本平台缴纳费用,完成保函购买。

2.2 理赔报案

若发生理赔,您可将理赔情况通知出函机构,进行理赔报案。

三、声明与承诺

3.1您保证注册本平台账号为您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无论您通过任何员工或其他经办人进行注册,均视为您同意以上人员的操作,您作为账号的所有人,应当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和本平台的规定。

3.2您账号登录后发出的指令将视为您所为,所以特别提醒您,请妥善保管登录的认证要素,不要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交于任何第三方使用。

为提高本平台服务安全性,我们可能采取必要手段对您进行身份验证,并据此决定为您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及进行业务操作的权限。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我们将根据您的账户类别、身份认证措施、交易风险度等因素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安全策略。

3.3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平台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互联网之使用惯例。如我们发现或经第三方举报并经核实您存在前述行为或情形,我们可能会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并视需要报告监管部门,并可能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4您承诺对由您发布、确认、上传、寄送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资料、信息或文件享有合法权利,未侵犯也不会侵犯任何其他方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隐私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在您为他人投保时,已经取得他人许可,且通过平台提供的被保人信息已经过被保人的授权同意。

3.5您承诺保证您的账号安全,不以赠与、借用、租用等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您依本协议所取得的权利不可转让。

若因您保管账号不当,导致他方使用您的账号登录了平台,给您造成了权益损失,相关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我们不承担因此造成损失的责任。

3.6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您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免责与风险提示

4.1 您理解并同意,保函的条件由您和出函机构共同合意完成,出函机构为保函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我们作为平台服务方,仅为您与出函机构达成交易提供便利,我们不承担保函中的担保责任,也不承担保函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责任。我们建议您,在保函申请前审慎选择出函机构和保函产品,在保函生效期间关注和督促出函机构履行保函的各项义务。

4.2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因市场变化或业务调整等原因可能会变更、暂停、终止与部分出函机构的合作,据此您可能无法通过平台接受该等出函机构的服务或购买产品,您仍然可以选择平台中其他的出函机构满足您的需求。

4.3若出现因系统自身原因、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展示延误、错误或者您不当获利等情形的,您同意我们可以采取更正差错、扣划款项、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

4.4 您知晓并同意,您接受本平台服务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和损失:

4.4.1 监管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购买某些保函产品或获取某些服务,您由此可能遭受损失;

4.4.2 违约风险:极端情况下出函机构可能因无力或其他原因不能履约,导致您遭受损失,产生的损失由出函机构或其他责任方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4.3 成交风险:您所投保的保函无法承保,您由此无法获得保障及服务;

4.4.4过错风险:由于您的过错可能会产生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账户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或设备系统被第三方侵入、您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等,以上风险可能给您造成损失,产生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4.5本协议约定的有限责任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4.5 请您知晓,本平台服务中产品的展示如是出函机构配置、提供、上传信息的,各类信息查询结果应以出函机构系统记载的数据为准。您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产品情况,谨慎决策。您与出函机构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风险及责任。本平台、相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无任何责任。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您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有限责任

因下列状况导致您无法使用本平台服务时,我们不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5.1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5.2 本平台服务所依赖的设备出现故障;

5.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雷电、停电、战争或恐怖袭击、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

5.4您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

5.5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平台服务;

5.6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5.7其他不可归因于我们的原因。

六、信息收集、使用、共享与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是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您同意我们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对外提供您的信息。请您仔细阅读如下条款,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

6.1 收集您的信息

您同意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如下方式收集与本平台服务相关的您的信息:

6.1.1在您申请或使用本平台服务过程中,您向我们提交的信息或新产生的信息;

6.1.2为了向您提供本平台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维护、管理,并提供服务状态通知及查询服务,我们需要收集您留存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例如: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6.1.3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本平台服务,便于您便捷、及时地了解您购买的保函产品情况,您同意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可以通过短信或其他形式向您展示您购买的保函产品以及服务信息并发送提醒通知。

6.1.4您在申请或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向我们提供他方信息前,请您事先向相关方进行必要的告知(如信息范围、信息用途),并获得同意。

6.2 使用您的信息

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本平台服务以及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您同意我们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6.2.1 上文6.1条款当中提及的使用目的;

6.2.2 为您提供个性化平台服务及改进服务质量;

6.2.3 为保护您的账户安全,对您的身份进行识别、验证;

6.2.4 对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或加工,与出函机构共同评估适合您的产品或服务;

6.2.5 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

6.2.6 为使您知晓本平台服务情况或向您推荐更优质的保函,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信、客户端消息、智能触达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宣传或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如您认为前述方式对您造成了打扰,请按照通知或信息当中提示的方式退订;

6.2.7 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6.2.8 为解决您与平台、出函机构或其他服务机构之间产生的违约纠纷或投诉处理;

6.2.9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使用;

6.2.10 经您另行同意的其他用途。

6.3 分享您的信息

我们对您的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披露您的任何信息,仅在下列情况下才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6.3.1 获得您的同意;

6.3.2 向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出函机构或其他保函相关方提供您的信息,供保函相关事宜之用;

6.3.3 为了提升平台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或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可能会委托含关联公司在内的专业机构提供协助(如:客服热线接听)。因此,我们需要在必要范围内向其提供您的部分信息。我们对您的信息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承诺前述机构遵守严格的保密义务及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不会将这些信息用于非法用途。

6.3.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政/司法机关的要求。例如:根据实名管理等监管机构规定或要求,我们可能需要将依据上文6.1条款收集的信息提交监管机构或其指定机构进行核验。

6.4 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是平台的知识产权人。平台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平台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保护,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6.5 未经我们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6.6 除非法律允许或我们书面许可,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6.6.1 对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6.6.2 对平台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 建立镜像站点等;

6.6.3 通过修改或伪造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平台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6.4 通过非平台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平台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6.6.5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平台序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6.6.6 其他未经平台明示授权的行为。

七、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7.1 协议变更

我们有权根据市场变化或经营的需要对本协议进行调整,本协议调整后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第7个自然日后协议生效。

若您不同意修改本协议,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7.2 协议解除与终止

7.2.1 您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我们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7.2.1.1 冒用他人名义、盗用他人账户使用本平台服务的;

7.2.1.2 为非法目的使用本平台服务的;

7.2.1.3 从事任何可能侵害平台系统、资料之行为;

7.2.1.4 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

7.2.1.5 监管机构认为本平台服务不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

7.2.2 除上述原因外,我们可以根据风险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终止向您提供某些平台服务,届时我们将会视情况公告或告知。鉴于这属于正常商业决策行为,如因此导致您无法使用本平台服务或服务受到限制的,您理解我们无须对此承担责任。

7.3权利义务的转让

我们可以基于本平台服务的需要,变更或增加履约主体,如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主体或新增的主体作为与您履约的相对方。在不对您使用本平台服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我们可将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另行通知或征得您的同意。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发易保(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九、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我们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邮寄纸质通知、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智能触达、手机短信和传真等方式。如我们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我们按照您在我们留存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3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十、其他

10.1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范围作任何限定。

10.2 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各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10.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